陈生 T:134-3O44-7616 Q:1832359919 www.chinaccpit.com
大使馆加签是指大使馆对某些特定文件,在其原本所属国的公证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公证的基础上进行再次加签的一种方式。这种加签是在原本的公证或加签基础上的补充,仅为特定国`家或地区所需的文件加签。
大使馆加签的法律效力以所在国`家法律为准。一般情况下,大使馆加签的结果是会被认可的,因为大使馆是该国`家的驻外代表机构,具有法律加签的权力。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大使馆加签仍可能会被拒绝,比如该国`家或地区对原始的公证机构产生疑虑,或者认为大使馆加签不符合该国`家的法律法规。
大使馆加签通常需要申请人提供一系列文件,例如原始文档的公证、机构或律师的认证、签名样本等等。申请人需要详细了解目的国或地区的要求,并在认证之前做好全`面的准备工作。对于商务投资、留学移民等领域的事务,大使馆加签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当文书在国与国之间传递时,为了能够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够被另一国所接受,具有有效性,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应运而生,领事认证被称为是“为出国的文书办理签证”。它涉及的方面很广,从国内到国外,从公司的成立到解散,从人身到财产,从自然人的出生到死亡,使馆/领事公证认证发挥着特殊的积极作用。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的外交、领事及其授权机构在涉外文书上确认公证机关、认证机关或者某些“相应机关”的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
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另一国有关当局所承认,不致因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即通常说的使文书发生域外效力。按国际惯例,凡涉外公证文书一般都应办理领事认证
。
A省(区、市)公证处或-机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文书,是否可以到B省(区、市)外办申办领事认证?
不可以。由于外交部委托可办理领事认证的省级外办只掌握本省、区、市内涉外公证处或-出证机构的签字或印章备案,对其它省份出具的文书不便核实真伪,不能为其办理认证。因此,当事人应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或有关事实发生地的涉外公证处或-机构申办公证书或-文书,并到该公证处或-机构所属省级外办申请领事认证。
随着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越来越多的企业向国外出口商品,开展经贸合作,其中,衍生大量的票据、证明等文书往来,中国与国外文书真实性的采信与法律效力问题成为一个重要课题。领事认证作为国`家之间的文书推介活动,可通过对有关公证文书和商业文书环环相扣的确认,有效避免文书接受国因怀疑签字或印鉴的真实性而拒绝接受文书。可以说领事认证
是企业出口必不可少的“通行证”。要想获得这个“通行证”,除了要办理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手续外,同时还要办理外国驻华使馆的认证手续。有了领事认证这个“通行证”,企业的文书才能与使用国当地的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才能在使用国被接受。
商业登记证、周年申报表捷克大使馆加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