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生 T:134-3O44-7616 Q:1832359919 www.chinaccpit.com
领事加签:
有时候,在商业合作或者个人事务中需要提交国外所需的文件,然而,这些文件被国外官方机构承认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经过领事加签。因此,领事加签是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若需代送商业文件的领事加签服务,全国范围内驻香港馆、广州馆、上海馆、北京馆都可提供全程代送的服务,方便快捷。
领事加签的过程需要确保文件的合法性,文件的内容和文件的来源, 进行多方核查校验。国`家政`府对于领事加签过程有严格的规定,只有符合相关规定的文件才能通过加签。在现代化工作的背景下,业务繁忙的商务人士需要专业的代办服务及指导,节约时间和精力。
为避免因领事加签遇到繁琐的问题,您可以选择寻找【杰鑫诚信息咨询】代送商业文件的领事加签。这样,您不需要亲自前往领事,也不需要繁琐的过程和程序。同样的,驻香港馆、广州馆、上海馆、北京馆全国代送的服务保证了客户可以预定时间送达使馆,代理加签期间可以随时跟单或查询加签进度。
以上介绍的是领事加签及代送商业文件的服务。为您接下来的商业合作省下宝贵的时间,如果您需要此服务,可以选择我们代送商业文件的领事加签服务商,让他们来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外交部领事司和使领馆认证
对申请单位提交代理的单据文件审核后,对于可以办理领事认证的单据(如产地证)和官方机构、公证部门出具的文件(例如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动植物检疫局出具的动植物检疫证明等),可按要求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进行认证。对拟办理的领事认证,属于贸促会认证范围的单据文件,如:INV、提单、屠宰证、商检公司出具的商检证、保险公司出具保险单等,先由贸促会直接加盖单据证明专用章予以认证,然后送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对于需制作国际商事证明书的,先交中国贸促总会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再送外交部领事司。
在领事认证中,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对单据文件先`进行认证是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的先决条件。作为领事认证的前提和必经的程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是代表国`家对涉外商业单据文件进行审查。因此,对于需要领事认证的单据文件在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前,必须先由我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而不得直接交使领馆认证。
外交部领事司办妥认证后,由外交部驻外机构服务中心送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认证。
驻华领事认证收费办法:
1、产地证、CI、价格单、商检证等文件按份收费;CI按总金额收费的有阿联酋、卡塔尔、伊朗、约旦、叙利亚、利比亚、黎巴嫩等使馆,其余使馆按份收费。
2、部分驻华使馆不收认证:如希腊、马尔他、巴勒斯坦、博次瓦纳及坦桑尼亚等。
3、已由中国贸促会送交外交部的认证文件,如公司要求退回,只退文件不退认证费,重认重交费。
驻华领事认证文件要求:
1、下列使馆要求所有认证文件一式两件: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土耳其。其中 一份供使馆留底(不收认证费)
2、下列使馆要求提供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如下:埃及、也门、伊朗、韩国、印尼、老挝、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卢旺达、安哥拉、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印度等以上国`家提供一份复印件;刚`果民`主共和国--提供二份复印件;阿联酋提供一份(产地证)复印件、提供二份(CI) 复印件。
涉外公证书的格式:
根据我国《公证法》的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及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相关外文译文。普通公证书不能申办领事认证,也不能送往国外使用。
阿富汗领事加签卫生许可证、纺织品登记证